近日,宁波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告——
我局于2013年8月30日在现场执法中发现,你公司(宁波黄家埠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根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处以罚款一百万元。
记者查阅2013年宁波环保局公布的所有行政处罚公告,发现这是处罚金额最高的一次。
余姚污水处理公司被罚百万
余姚黄家埠镇位于余姚北面,靠近杭州湾,辖区聚集了一批印染、电镀企业。
宁波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印染企业的污水都由黄家埠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处理,但该公司污水处理设备不正常使用,而是将污水违规排入附近水域。环保部门对其超标排放的污水征收了排污费。因为污水排放较多,按照规定采用最高限额处罚,即100万元。
按照《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应缴纳排污费按年计算。
余姚环保局公开信息显示,宁波黄家埠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排污费为14.6922万元、第二季度为27.4674万元,第一季度为9.9855万元,2012年第四季度为13.2894万元。
该污水处理公司曾多次被罚
宁波黄家埠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经过宁波市环保局审批,2005年6月建成并投入生产,公司负责黄家埠镇印染园区12家印染企业废水集中处理,设计处理能力3万吨/日,废水处理后排钱塘江水域。2011年底公司实际废水处理量约1.2万吨/日。
2011年12月12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曝气池、二沉池因改造处于停运状态。经环保部门对排放口排放废水采样监测,排放废水中COD(化学需氧量)为280mg/L(排放标准为180 mg/L),色度为100倍(排放标准为80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被处以罚款26万元。
除此之外,余姚环保局在今年8月6日对宁波黄家埠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余姚环保局称“经环保部门现场监察发现,你单位印染废水超标排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余姚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被处罚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恢复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2.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实际上,宁波环保局对污染源(废水企业、废气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是有监测功能的。
根据其网站信息显示,宁波黄家埠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新的监测时间是在2013年8月8日。监测因子有氨氮、生化需氧量、pH值、六价铬、硫化物等指标。数据显示废水排放均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监测数据还表明,该公司当时的污水排放量为1.48万吨/天。
地方政府斥资改造污水厂
2015年达到污水排放新标准
今年5月,宁波环保局长徐畅成曾到余姚黄家埠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召开现场会。他指出,黄家埠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对照新国标已处于超标排放状态,废水处理提标改造工作迫在眉睫,关系到余姚印染行业整治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等诸多方面。
今年8月22日,宁波市环保局副局长胡杰到余姚市黄家埠镇督查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提高污水排放标准)工作。
9月3日,宁波环保局网站发布信息称,(余姚黄家埠)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投资3300万元实施印染废水提标改造工程,力争在10月份达到过渡期排放值要求,2015年后达到新标准规定的排放值要求。
黄家埠镇还出台重奖举报机制,对凡是有群众举报的印染、电镀、酸洗等行业企业有偷排、漏排的行为;外来车辆前来杭州湾黄家埠海涂倾倒废水、固体废弃物的行为;擅自对废弃矿山私采滥挖的行为;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将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