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浙江省召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现场推进会,意欲将公众参与环保常态化,强调应保障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对环评规划等决策权以及环保执法的参与权。浙江省环保厅厅长徐震称,推进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意在建立最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此前,该省刚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浙江已经处在环境质量改善的拐点期,环境保护进入了克难攻坚的关键阶段,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和广泛参与。”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在会上表示,加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保障公民环境权利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环境保护和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的现实需要。
而环境信息的公开显然是公众参与环保的基础。
根据现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公众对环保规划、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建设项目环评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名单等多项内容均拥有知情权。
但公众对环境的信息获知并不尽如人意。
去年2月,江苏响水曾发生令人骇然的万人大逃亡事件,事件起因是有人误传该地区“一化工厂要爆炸”。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今天在推进会上表示,信息的不透明是这起事件中民众恐慌的直接原因。
公开环境信息目前已是浙江推进公众参与环保的首项任务。
据徐震介绍,浙江已通过政府官网、媒体、论坛甚至微博等,逐步将有关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污染事故、环境立法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今年3月25日起,浙江杭州、宁波等多地正式公布PM2.5数值,明年上半年开始,PM2.5监测点将覆盖省内所有县级城市。
浙江今天还特别强调公众应参与环境决策。依据新修订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要加大公众参与决策的力度,可采用调查问卷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公众调查。
目前,浙江省环境准入制度不仅包括空间、总量、项目准入和专家评价,也包括公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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