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5日)下午5时左右,邯郸市市区突发大面积停水事故。事故原因是邯郸接山西省有关部门通报,漳河上游浊漳河山西境内发生了事故性污染物排放。目前,邯郸市的水质检测报告尚未出炉,政府提醒民众暂时不要饮用漳河水。河北的漳河上游有两条分支,分为浊漳河和清漳河,均在山西境内。那么,所谓的事故性污染物排放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凌晨,《新闻纵横》值班编辑采访了山西省环保厅副厅长刘大山。
刘大山:初步调查的结果是一个装有苯胺的罐发生了泄漏。
刘大山还表示,他正在山西长治处理此次泄漏事故。据了解,苯胺是一种被广泛应用的化工原料,可用作染色、生产农药,作为炸药中的稳定剂、汽油中的防爆剂等。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人体若吸入或接触,会造成溶血性贫血和肝、肾损害等。
到目前为止,山西长治的苯胺泄漏事故处理的如何?有没有堵住污染源?山西省环保厅刘副厅长告诉记者。
刘大山:事情发生后,政府就启动了应急预案,通过筑坝进行拦截,附近有一块洼地,把排放的部分污染物引入到了这个洼地,同时开展了应急监测工作,现在还在进行紧锣密鼓的应急工作。
虽然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在山西,但污染物流进河水,已经对下游的河北造成威胁。刘副厅长介绍,目前,山西、河北两省已采取联动应急措施。
刘大山:涉及到水库,河北、山西两省联动应急,山西主要工作是在前期切断源头的基础上,进一步的采取细化措施,河北在采取净化措施,并开展应急监测。
泄漏事故发生在五日之前
泄漏事故发生在2012年12月31日,已经是五六天之前了。
记者:这个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刘大山:事故发生是在12月的31日。
记者:12月31日?
刘大山:对。
2012年12月31日早7时40分,事故发生,山西省环保厅1月5日获知消息,中间间隔了5天时间。根据2012年3月山西通过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报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