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清华大学环境系张晓健教授在一次学术会议上表示,经过专家们研究、总结经验,对于可吸附有机污染物造成的原水污染,我国已经有了高效、安全的应对措施,松花江硝基苯水污染事件假设发生在现在,可能不会造成像当初那么大的恐慌。
对于可吸附有机污染物污染,应当采用粉末活性炭,在取水口或净水厂进口处投加(推荐在取水口投加),吸附去除大部分有机物。可有效去除80多种。
张晓健教授所在的课题组,已经确定了可以采用活性炭吸附去除的有机物,相应的应急处理工艺参数,包括吸附时间与吸附容量、可承受最大污染倍数。
此类型污染的典型案例是2005年11月松花江硝基苯水污染事件。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城市供水应急处理的经验:在取水口处投加粉末活性炭,利用水源水从取水口到净水厂的输送距离,在输水管道中完成吸附过程,把应对硝基苯污染的安全屏障前移,是应急处理取得成功的关键措施。
张晓健还介绍了活性炭吸附的技术知识。活性炭是以含碳材料(煤、果壳、木屑等)制造的疏水性吸附剂,它可以吸附:芳香烃类有机物、农药、部分嗅味物质(土臭素、2-MIB等)、色度物质等,但对简单的醇、醛、糖类有机物吸附效果较差。
活性炭包括颗粒活性炭和粉末活性炭。前者粒径1.5-3mm,用于水厂常规处理之后的深度处理(颗粒活性炭滤池)和污染事故的现场处置(颗粒活性炭过滤坝等)。或者为200目或325目(煤质炭)、100目(木质炭),用于水厂常规处理的强化预处理(在混凝之前投加)和水厂短期水质恶化和突发性水源污染的应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