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从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入汛以来,环保部门集中力量对沿江、沿河、沿库、沿湖地区的重点排污企业及重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消除污染隐患,严防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受连日强降水天气影响,湖北多个地区遭受到一定程度的洪涝灾害。为防范洪涝灾害造成环境污染事件,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防汛和应对局部洪涝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严防洪涝灾害引发次生环境事故。
入汛以来,湖北各级环保部门组织力量,集中对沿江、沿河、沿库、沿湖地区的重点排污企业、涉重企业、高危企业、敏感区域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废堆场、尾矿库、辐照装置等重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消除污染隐患。
针对放射源应用单位予以强化清查与监管,尤其是对选矿、工业移动探伤、临时贮存库及可能受洪汛影响等涉源单位进行统一监管、定期巡查,严格执行放射源月报、周报制度,确保放射源安全。
同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重点监测断面、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提高监测力度、监测频次。发现水质超标或水源地保护区内企业发生污染事故时,要确保上报数据的精准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各地环保部门积极做好隐患整治和事故防范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实和完善洪涝灾害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违法企业,一律关停。一旦辖区内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要立即核实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在2小时内予以上报。 |